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,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根据省市有关精神,按照《怀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仁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怀政发【2020】41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居民清洁用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1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市10座煤矿、市供热公司建立11个民用煤储配中心,同时取消市区所有民用煤销售场点。
2、按照“集中统一、规范运营、就近方便、保障供应、服务居民”的原则,采取煤矿与乡镇结对、市供热公司结对城镇散户供煤的方式,分别为各乡镇农村居民及城镇散户(居民)提供清洁用煤。具体结对安排及各洁净煤储配中心联系人公告如下:
望全市广大农村居民和城镇散户按照结对安排,与所属乡镇及储配中心联系购买冬季清洁用煤。
特此公告
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7月30日